生育险医疗支付标准提高66%!顺产由3000元提升到5000元!
生育险医疗支付标准提高66%!顺产由3000元提升到5000元!
已婚已育的姐妹们!你们的福利来啦!!!自5月1日起,为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其中产前检查支付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较过去增加了一倍多!顺产由3000元猛的提到了5000元,直线提升66%!说实话,小编实名羡慕了!
小编了解到,此次调整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单位生育保险继续按照0.8%费率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那么此次调整了哪些部分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产前检查支付标准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2、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4750元(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阴道试产且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定额支付标准在各级医院"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200元二级医院5000元一级医院4950元 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800元二级医院5600元一级医院5550元
3、计划生育支付标准
自2005年北京市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目前北京已将全部用人单位纳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实现制度全覆盖,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约1160万人。
了解了北京,小编这边还整理了上海、广东两个城市的生育保险制度哟~ 1、上海市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保 上海的生育保险并入医保是在去年11月的时候,那么到底有哪些变化呢?我们来看一下。
《关于本市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 基金征缴 1)统一征缴。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征缴,并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同步推进征缴职能划转工作。 2)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保持一致,合并实施后,统一按照合并实施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核定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3)缴费费率。合并实施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0.5%(其中,用人单位按其缴费基数7.5%+1%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基本医保费,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保费),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不变。
2、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广东的生育政策有什么特点呢?
其中要尤其关注第十条、第十六条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缴费比例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 简单来说,用人单位无上月职工工资的,以本单位本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
而根据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这个非常的关键,因为每天都有津贴。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几个比较有代表地方,具体的情况大家可以查询自己所在当地的政策信息。 此次生育保险支付标准暖心升级,给了职场孕期女员工更多的保障,大家一定要好好使用这项福利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