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孩子网

二胎生育保险政策大普及

发表于:2024-12-23 作者:好孩子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2月23日,2016年10月30日,十八届五中全会于10月29日正式结束。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外界预期强烈的"普遍二孩"政策将全面放开。一、生育保险概念界定

2016年10月30日,十八届五中全会于10月29日正式结束。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外界预期强烈的"普遍二孩"政策将全面放开。

一、生育保险概念界定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二、二胎生育保险政策的分类

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产假为98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产假为98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报销所需材料;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包括两个孩子的)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

第二种情况,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如果夫妻决定生育二胎,在报销第一胎时,请在生育第一胎的诊断书上填写"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二胎",并签上你或你妻子的名字即可,可以照常报销98天的生育津贴。如果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生育第二胎时只能享受38天的生育津贴,第一胎多享受的60天独生子女奖励在报销二胎时扣减。

三、生育保险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四、办理流程

在准备好所需的生育保险申请材料后就可以去办理了。 用人单位办理程序为: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五、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在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

查看更多相关的资讯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