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 服务时间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发表于:2024-12-23 作者:好孩子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2月23日,0至6岁儿童眼健康检查迎来新规,根据孩子不同年龄发育特点,提供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儿童定期视力检查是很重要的,那么,服务时间及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小编就带来介绍。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
0至6岁儿童眼健康检查迎来新规,根据孩子不同年龄发育特点,提供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儿童定期视力检查是很重要的,那么,服务时间及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小编就带来介绍。
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
国家卫健委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其中规定,根据不同年龄段正常儿童眼及视觉发育特点,结合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时间和频次,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主要由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提供,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健康指导、转诊服务和登记儿童眼健康档案信息等。
服务时间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由上文可知,服务对象为0~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其中,新生儿期2次,分别在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时;婴儿期4次,分别在3、6、8、12月龄时;1至3岁幼儿期4次,分别在18、24、30、36月龄时;学龄前期3次,分别在4、5、6岁时。
服务内容:
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主要目的是早期发现儿童常见眼病、视力不良及远视储备量不足,及时转诊干预,控制和减少儿童可控性眼病及视力不良的发展,预防近视发生。
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主要由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提供,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健康指导、转诊服务和登记儿童眼健康档案信息等。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接收转诊儿童,开展专项检查、视力复筛和复查、眼病诊疗、转诊服务和登记儿童眼健康档案信息等。
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内容示意图和服务项目,请点击链接进入:文件内容(详见附件1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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